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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校园纠纷调解中心”在长沙市雨花区成立
发布日期:2014-03-18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99

35,由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主导的,全国首家采取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调解模式的校园纠纷调解中心在长沙市雨花区政府会议中心宣告成立。同时,人和律师事务所与雨花区教育局续签了法律服务协议。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环境的不断变迁,受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校园纠纷日益增多,同时随着人们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校园内的各种矛盾也频现。如果这些发生在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生校之间、家校之间、校内外之间的纠纷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必定会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人和所通过为学校提供法律服务的十多年的实践,发现传统的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大调解机制中,或多或少存在政府和行业的背景,当事人始终认为这些有政府和行业背景的调解机构中立性不够,从而导致他们不愿意选择调解。为了弥补这一不足,人和所在雨花区教育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一年多的试点,借鉴国外先进的ADR制度,公开遴选了80名由学生家长、教师、社会管理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援助律师组成的调解员队伍,成立了ADR调解模式的校园纠纷调解中心。

 “校园纠纷调解中心”创新了社会调解模式,在传统调解机制的基础上增加了当事人选择处理纠纷的模式,当事人选择调解员时尊重当事人自愿原则,机构具有组织运作的高度中立性、调解成本的无偿性、规范原则性、操作灵活性、处理程序及时便捷性等特点。调解纠纷时,从人员由调解员队伍中至少选择同等数额的学生家长、老师、志愿律师组成调解小组人数35名。这种调解模式,将有利于进一步利用社会资源服务于社会,减轻和缓解政府资源不足的压力,更有助于解决校园存在的矛盾,化解家校不信任感,促进和谐校园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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