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5月30日至31日,株洲市司法局、株洲市法援中心组织开展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培训邀请省司法厅法援中心副主任、三级调研员徐巧丽,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大勇进行授课,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聚忠主持培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全市法援相关工作人员共40余人参加培训。
徐巧丽以《法律援助核心业务实践与思考》为题进行授课,对法律援助的发展方向、案件办理的四大程序和八大指标、结案归档要求、案件质量评估指标和标准的运用进行了讲解。
吴大勇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若干问题》为题进行授课,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概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生成与发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辩护权保障、当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几个重要问题、《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讲解。
据悉,株洲市司法局、市法援中心将进一步抓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工作,规范法律援助办案流程,为受援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