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法治建设主体工程,抓实全国第三批、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加强重点领域行政立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落实省人大、省政府立法“双组长制”,建成省政府立法专家库,首批聘请省级立法专家109名。
探索建立地方立法政党协商机制,全覆盖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25个,公众参与立法渠道有效拓宽。
省本级完成20件立法审查修改,其中计划外新增5件,数量为近年新高,《湖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湖南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一批发展急需、群众期盼的立法加速出台。
积极推进“小快灵”“小切口”立法,指导长沙、娄底、邵阳等市州完成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先进材料产业发展规定等特色立法38部。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梳理现行有效省级地方性法规219部、省政府规章119部。
起草省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查省市县三级各类文件1.62万件,参与处理涉法事务680件次,有力服务科学决策。
制定我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52条具体措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牵头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指导省直部门梳理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16项。
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建设加快推进。26个省直部门完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放得下、接得住”。
怀化、岳阳、桃源等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处罚权改革试点稳步推进。
创新建立行政执法教员制度,首批培训执法教员353人。长沙开展“伴随式”现场执法监督,株洲设立特邀执法监督员,岳阳在全省首次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郴州出台全省首部执法规范指引,执法监督实效不断提升。
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推动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131个,出台配套制度200余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配套机制不断健全。
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检视近两年行政复议案卷,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全省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88.9%,位居全国前列。
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行政应诉工作平台,联合省法院召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专题新闻通气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8.4%,“告官见官”“出庭出声”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