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湘潭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市两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律协和律师代表,就如何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认罪认罚”制度进行座谈。
会上,律师代表、基层法院代表、基层检察院代表从“认罪认罚”制度运行的现状、存在的困境和解决的措施多角度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阐述。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等相关负责人就如何规范、完善“认罪认罚”制度进行了理论和实践层面的探讨和交流。
“认罪认罚”制度作为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内容,如何落实好这一制度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群体共同面临的课题。会议要求,公安机关要将侦查环节的告知落到实处,检察机关要加强对量刑建议幅度的研判,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值班律师制度的保障和管理,法院要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审理程序,切实发挥“认罪认罚”制度的价值。(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