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长沙市人大在全市政法系统连续4年统一组织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的总结之年,市人大把加强律师管理作为今年活动的一项内容。会上,市局律管处处长付利军宣读了长沙市司法局《2012年“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实施方案》,强调要以活动为契机,加大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切实提高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树立律师行业良好社会形象,要求各区县(市)及各律师事务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计划,分段安排实施,着力落实加强律师队伍管理、健全完善律师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等重点任务要求。
陈海波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及今后做好律师工作中,要注重抓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明确目标。要明确司法行政监管和协会行业自律的共同目标是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公平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使广大律师坚定社会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引导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要加强学习。要成为律师工作管理方面的内行,熟悉和精通律师管理工作的业务,不断更新知识;三是要抓好监管。律师要切实诚信为民服务,对违法违规执业的律师,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确保律师队伍良好形象;四是要全面推进。要按市局“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方案的要求,各区县(市)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要联系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全面推进活动的开展。市局和市律协已把活动开展情况列入2012年度律师事务所目标管理考评内容。
会议还传达了《湖南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工作考核评价办法》、《2012年度律师事务所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和《创办<长沙律师>刊物方案》等有关文件和方案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