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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律师参加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商法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26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10

长沙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拟于200965日在省高级人民法院一楼中审判庭举办“全省法院商法培训班”,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王闯博士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理解与适用,经省律协联系,省高级人民法院欢迎长沙市区的律师参加,请有意参与的律师请自行报名参加。

一、时间

1、报到时间:64(星期四)下午14:3017:30

2、培训时间:65(星期五)下午14:3017:30

二、地点

1、报到地点:长沙晚报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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