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律师行业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直律师事务所党委:
《湖南省律师行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已经中共湖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印发(湘群组发〔2014〕2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切实抓好省委统一部署的贯彻落实。有关情况请及时报省律师行业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甘杰,电话:0731-84586072。
附:中共湖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湖南省律师行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doc
湖南省律师行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