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律协通知〔2012〕17号
各市、州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规行为惩戒工作的指导,推动惩戒工作的规范化,全国律协将首次编印《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规行为惩戒案例》。为落实全国律协的要求,现面向全省征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规行为惩戒案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08-2011年期间由律师协会处理,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已结案例。
二、体例要求
所报案例必须包括以下内容:案件的来源和案件受理程序;投诉人投诉的基本事实和诉求;被投诉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答辩意见;纪律委员会查明事实的方法和过程;纪律委员会作出的处分决定;对案件的分析。
三、格式要求
每件案例数字应掌握在5000字以内;大标题(二号仿宋简体加粗);一级标题(三号黑体加粗);二级标题(三号楷体加粗);正文(三号仿宋)。
四、其他要求
1、各市、州律师协会上报案例原则上不少于1件,上报前需经分管惩戒工作的律协领导把关。
2、请于
联系人:王振兴
联系电话:0731-84586323
湖南省律师协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