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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举办第二届“京交会”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合作交流会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5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79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

商务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简称“京交会”)将于2013528-6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期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将共同举办“中国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合作交流会”,围绕“发展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促进企业全球化发展”的主题,通过高端论坛交流、专场推介洽谈、经典案例展示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向世界推介中国法律服务,搭建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法律服务的平台。

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参加的律师请按照通知要求填写报名表自行报名。

 

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举办第二届“京交会”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合作交流会的通知.rar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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