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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省律协民商委全体会议暨举办《食品安全法》论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1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496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省律协民商法专业委员会各委员:

为加强省律协民商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成员之间的交流,促进各位委员研究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提升我省律师食品安全领域的法律服务水平,在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之际,省律协民商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同时举办《食品安全法》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省律协民商法专业委员会全体成员必须参加,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请向活动联系人请假并说明原因;全省执业律师自愿报名参加《食品安全法》论坛。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20:00-22:00,召开省律协民商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4月16日(星期六)8:30至12:00,举办《食品安全法》论坛。

(二)地点

长沙通程麓山大酒店(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19号)

三、《食品安全法》论坛内容

(一)专家主题发言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李文宗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法规宣传处处长       刘功元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丁念红

五十七度湘集团董事长                  汪峥嵘

(二)省律协民商委副主任易华志发言

(三)省律协民商委成员及其他与会律师自由发言

(四)提问、研讨

四、其他事项

1、参加省律协民商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委员由会务组统一安排住宿(2016年4月15日,长沙通程麓山大酒店),其他参加论坛的人员请自行安排住宿。会议统一安排中餐(2016年4月16日中午);

2、由于会场容纳人数有限(100人),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已报名人员,请全省律师按要求报名参加;

3、请参加省律协民商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委员于2016年4月15日19:30到会场签到;其他参加论坛的人员于2016年4月16日8:00到会场签到;

4、请省律协民商委各委员就本次论坛主题准备发言稿;

5、请有兴趣参加的律师到所在律师事务所报名,由各律师事务所统一将《食品安全法》论坛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xq4856@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17时。

联系人:谢   沁

    电  话:13873161079

邮  箱:xq4856@163.com

 

附:《食品安全法》论坛报名表.docx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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