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现将省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更加到位
1.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省政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重大问题主动向省委报告。省长毛伟明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统计法等主题,组织省政府常务会议法治专题讲座2次,省政府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全部进行宪法宣誓。各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部分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就2021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向省委书面述职。
2.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组织对2个市州和4个省直部门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命名首批省级示范地区(单位)42个、项目15个。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3.严格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修订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省政府常务会议的有关措施》等制度,印发《省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不得上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对38份重要文件、36份重大合同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不断提升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4.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深入落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意见,各市州政府、省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列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重要内容。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会和业务培训班,推动法治工作部门开展全系统、全覆盖培训轮训。全面实行分众分类学法考法,2021年度150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完成网上学法考法。
5.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在全国率先举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湖南”理论研讨会暨2021年度法治大讲堂。开展线上线下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856场次。省内各媒体、网站开设专题专栏97个,刊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普法宣传报道3595篇,推出原创评论理论文章291篇、新媒体产品825个,累计点击量达3亿以上。
(二)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更加健全
1.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建设推广“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拓展服务领域,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攻坚行动,建立“一事一标准”,实现同一件“事”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和全省通办,国家部署的74个“跨省通办”事项全部上线。湖南首创的“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已成为全国知名政务服务品牌。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新增11项、取消10项、下放24项,赋予自贸试验区97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印发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建成运行湖南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出台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推出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开工即配套、竣工即办证“四即”改革,推行“多测合一”“多图联审”“区域评估”等集成举措,审批时限由236个工作日压缩至21—100个工作日。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助企纾困增效政策,新增减税降费265.04亿元,金融减费让利44.5亿元。企业开办时间平均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市场主体日均净增1569家,总数达546.1万家。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市县全覆盖。推进民营经济“一榜一奖一中心,一册一办一平台”工作。全面清理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行为,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得到李克强总理批示肯定。“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我省综合得分居全国第8位、中部第1位。
4.全面建设数字政府。出台“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持续迭代升级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加快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从网上可办向网上好办、群众愿办转变。印发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规范推广电子印章应用,加快推动电子证照互认共享。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1.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省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规定,省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按程序报省委审定。对列为省委重大立法事项的项目,省政府党组按规定向省委作了报告。
2.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议案14件,出台省政府规章5件,项目完成数、立法领域覆盖面均创近年新高。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233件省委省政府文件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省政府规范性文件69件,“三统一”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370件,备案审查市州政府规范性文件367件,办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案件9件。
4.及时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务院部署,组织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等方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废止省政府规章12件,拟打包修改省政府规章57件;修改规范性文件120件、废止43件。
(四)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
1.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梳理制定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持续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建立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初步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狠抓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78个、“回头看”销号34个,完成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销号38个。益阳宏安矿业整治经验列入全国十大典型案例,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连续两年获评国家优秀。全面落实河湖林长制,抓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793件,移送司法机关274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989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始终保持稽查打假高压态势,杜绝了较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约谈负责人60余名、下发整改通知130余份、责令停业整顿70余家,有力推进“双减”。严肃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2.17亿元。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修订案卷评查标准,对39个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14个市州560件行政执法案件开展集中评查。统一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制度。
(五)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更加健全
1.依法精准防控疫情。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持应急指挥体系高效运转,及时快速隔离阻断,坚决遏制疫情扩散,打赢了两轮散发疫情歼灭战,确保了中非经贸博览会开幕式等多项重大活动顺利举办,利用大数据开展防控工作经验被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转发至各省。
2.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发布“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修订发布专项应急预案10个,各市州修编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预案120个。
3.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实施“局队合一”湖南模式。建成371支应急救援队伍,在全国率先实现“直升机+无人机+固定翼”服务力量配置。全年实现了自1967年有完整事故统计数据以来首次年度重特大事故“零发生”。
(六)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更加完善
1.有序推进调解工作。加强调解制度建设,指导长沙等市制定出台行政调解管理办法、职责清单,推动益阳等市在市县两级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部门成立行政调解组织。指导2.9万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完成换届。开展“迎建党百年、护和谐稳定”矛盾化解专项活动,人民调解调处纠纷24.8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8%。
2.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在全国率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所涉机构编制调整工作,省市县三级自2021年6月1日起按照新体制同步运行,全省3186个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到同级政府统一行使。全省新收行政复议申请6749件,同比增长48.8%,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1152起,直接纠错率22.1%。
3.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全省新发生行政应诉一审案件7899件,上期结转409件,法院审结708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庭审、听证、协调率较往年明显提高。
(七)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1.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4次。持续加大涉砂、涉矿、涉金融等经营性活动以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力度,出台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管长效机制的意见。
2.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认真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对有关工作审议意见进行整改落实,主动接受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1514件、省政协提案665件。
3.强化审计监督。按照中央审计办、审计署《关于整改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的通知》要求,经济责任审计指出问题44个已整改到位34个,长期整改10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出问题20个已整改到位14个,分阶段整改2个,长期整改4个。配合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537条,促进建章立制200多项。
4.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建立完善“一单四制”督查制度,开展省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综合大督查,通报表扬40项典型经验做法。我省共19项工作被国务院通报并获22次表扬激励,获表扬激励项数和次数连续两年排全国第一。
5.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强“十四五”规划发布解读,集中发布各类规划42部,录制播出6期“厅”说规划访谈节目。在全国率先建成全省集中统一的网上政府规章库,实现国省对接、省市互通,集中发布省政府规章131件、各市政府规章64件,打造了全国政府规章公开工作样板,受到国务院办公厅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来函表扬。制发省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信息专题35期,发布规范性文件5287件。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优秀。
一年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绩、新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地方和部门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少数市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还需强化,未按要求落实年度报告制度。三是市州政府立法项目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少数单位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标准界定不够明晰,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发挥有限。五是个别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够规范,行刑衔接机制不够完善。六是依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面临诸多挑战。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一规划两纲要”要求并严格执行我省相关配套文件。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法治专题讲座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等制度。加强法治督察,积极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强化督察结果运用,增强督察实效。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升级版,完善和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增强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持续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决策机制,完善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引导群众广泛参与。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开竞争审查、“三统一”制度。常态化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和修改工作。
(四)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规范各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五)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监督与激励机制。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