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1013号、1074号建议予以答复,并就全省律师如何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做出规定。
长期以来,由于律师行业的特殊性,特别是收入的不稳定性,律师在购买社会保险时,无法确定统一的标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也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律师如何参加社保的具体政策。很多律师无法或不知道如何参加社保,成了困扰律师业发展的一大障碍。为此,省律协多次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协商。
在2007年1月的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戴志坚提出了《关于解决律师行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建议》(1013号建议)和《关于支持律师事业发展,解决困扰律师行业发展具体问题的建议》(1074号建议)。会后,省人大及时将两个建议交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职能部门处理。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非常重视,及时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并征求部分律师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过认真研究,对两个建议做出了明确的答复,就律师如何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出了具体方案。还将发文,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律师购买养老和医疗保险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