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最高法院已于2007年1月1日收回死刑核准权的发展形势,交流提升刑事辩护律师死刑案件辩护的理念、技能,达到慎用死刑减少死刑的实际目的,2月13日,湖南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在长沙召开“死刑案件辩护对策座谈会”暨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2007年年会。
会议由湖南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兴隆主持,省律协副会长翟玉华、秘书长蒋春林与会并致辞。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世雄应邀到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做了重要发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旭曦率刑事审判一、二、三庭庭长到会表示关切。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黎军、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丁维群就死刑案件审理和公诉的切身体会谈了自己的感想和建议。邱兴隆主任做了“死刑案件辩护的应对性思考”的主题发言。
与会的刑事辩护专家、学者、律师、资深法官、检察官围绕死刑案件辩护的重要意义、辩护方略技巧、存在的问题、律师执业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热烈深入的讨论与交流,一致认为,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是不能被复制的,必须极其慎重地对待死刑的适用。在新的形势下,律师加强死刑案件辩护对策的探讨交流及合作,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实务部门的沟通协商,对正确适用死刑,保护人权尤其是生命权,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