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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法制日报培训部《关于举办“新<国家赔偿法>理论与实践”高级研讨班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15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60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会员律师事务所:

法制日报培训部拟于20101023日至1026日、 1030日至1102日分别在昆明和深圳举办“新《国家赔偿法》理论与实践”高级研讨班。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已经于2010429日获得通过,将于2010121日起开始施行,为了帮助广大律师全面了解《国家赔偿法》修改的意义、总体情况;国家赔偿归责原则多元化及其适用问题;国家赔偿程序的简化及其适用问题;国家赔偿费用保障机制和赔偿标准、赔偿方式的法律适用等问题。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有意参加的律师请按照通知要求填写报名表自行报名。

附:关于举办“新《国家赔偿法》理论与实践”高级研讨班的文件.doc

                  湖南省律师协会

                    二O一O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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