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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直会员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第十一批)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15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26

省律协各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

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信访局的统一部署,现将2011年省直会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省直政法部门联合涉法信访接待值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安排

201111日至1231日,每周安排一家省直会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值班,具体值班安排附后

二、值班时间

每周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为值班时间,时间半天。

值班将实行考勤制度,由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工作人员负责考勤,请值班律师按时到岗,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三、值班地点

长沙市八一路省人民来访接待室办公楼312房律师咨询室。

四、接访工作职责

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敬业,尽职尽责,释法析理,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职责:

()为信访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提供法律咨询,为信访部门接待处理信访事项提供法律咨询;

()对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或行政复议解决的信访案件,引导来访人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依法解决;

()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对信访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协助信访部门做好息访解纷、化解矛盾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群众,指导其按规定程序申请法律援助。

五、工作纪律

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接待上访人员要服务热情、文明礼貌、态度和蔼、耐心周到,不得用不文明的语言和行为对待来访者;

()要清正廉洁、依法办事,不得挑词架讼,扩大矛盾;

()对接触到的信访案件和党政机关涉密事项及上访者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要与信访部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依法信访工作

()不得利用信访接待受理案件。

六、其他事项

1、律师事务所主任作为律师参与涉法涉诉联合接访值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妥善安排好律师值班,值班律师因事不能按时到岗的,律师事务所主任要及时安排本所其他律师值班。

2、参加值班的律师要认真负责,严守纪律,在接访时要认真解答,做好记录,及时反馈信息,高质量地完成信访接待任务。

3、律师接访工作由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省律协共同管理考核,省律协将加大对律师参与接访的监督、协调和情况通报,同时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联合接访值班的情况列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项目。

4、省律师协会联系人:鲁纪文,电话84586327,13077335110;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联系人:马中毅,电话13908453883

  附:2011年省直会员所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值班安排表.doc

湖南省律师协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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