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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新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1-07-15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213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清理整顿律师队伍,按照司法部的统一要求,自201011日起,原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停止使用,启用新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新版律师执业证书分为律师执业证和律师工作证两大类。律师执业证分为适用于专职、兼职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和适用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获准在内地(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的“律师执业证”两个版本。律师工作证分为适用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律师工作证”和适用于军队律师的“军队律师工作证”两个版本。新版律师执业证书主要内容包括证件的适用对象和执业要求、持证人执业信息、持证人身份信息、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信息等部分。

新版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包括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新版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新版律师执业证书和新版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副本封面采用优质PVC仿真皮面料,封面文字为烫金并凹烫,律师执业证(律师工作证)封面文字中英文对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正本标题文字烫金。“律师执业证”封面为咖啡色,“律师工作证”和“军队律师工作证”封面为蓝色。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为金黄色,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本为浅蓝色;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副本封面为深蓝色。

新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采用了特种防伪纸、多重防伪油墨、专业防伪平面设计、高精度防伪印刷等多重防伪技术和防伪材料。这些防伪技术通过目测、普通仪器检测或者专业手段检测可以鉴别执业证书的真伪。新版律师执业证(律师工作证)的内页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副本的内页,以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正本使用的纸张都是120“中国律师”专用防伪水印纸,将纸张逆光可以看到清晰的“中国律师”字样的水印。

律师执业应持新版律师执业证执业。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公职、公司律师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欢迎社会各界对律师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31-84586004 84586074

              湖南省司法厅

                2009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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