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1年6月30日-2011年7月8日,为期7天。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欢迎以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部反映情况。
公示期结束后,省直会员所即可提交申请执业材料。
联 系 人:高晶波
联系电话:84586322
邮 箱:42479833@qq.com
附件:
湖南省律师协会直属会员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公示时间:2011年6月30日-2011年7月8日,为期7天。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欢迎以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部反映情况。
公示期结束后,省直会员所即可提交申请执业材料。
联 系 人:高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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