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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1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15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67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

为保证2011年度我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办理和发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湖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省律协决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将于512日至631日集中办理,现将办理实习证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

⒈《实习申请表》;

⒉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⒋学历证书复印件;

⒌身份证复印件,外地户籍人员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证明材料原件

⒎符合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以及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

⒏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人事托管合同以及托管费用发票,人事档案存放证明须为档案托管或存放单位的函头纸打印,证明中写明存档号;

⒐辞去原职的证明,或者无业证明、失业证等证明本人能够专职从事律师职业的材料原件;

10.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11.律师事务所符合接收实习人员规定条件的情况说明。

拟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在办理申请实习登记时,应提交除第八、九项以外的其他材料,还应提交本人教师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其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证等材料要求交验原件后提交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律师事务所需带原件至所属市、州律协审核;省直会员所带原件至省律协审核。律师协会审核后盖上“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

《实习申请表》、《实习协议》、《承诺书》和《保证书》可在湖南律师网www.hnlx.org.cn下载。

二、办理程序

各市、州律协受理实习登记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对实习人员、指导律师、拟接受实习律师事务所条件的审核工作,审核完毕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人数进行汇总,填写“实习人员名册汇总表”(见附件),发至省律协邮箱hnlx1983@163.com

省律协将按实际审核通过的名额向各市、州律协,省直会员所发放。

三、实习证管理

1.实习证编号由省律协统一编写;

2.实习证损毁的,由接收该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市、州律协提出换领申请,省直会员所向省律协申请换领。实习证遗失的,实习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登报公告,由省律协补发。

附:“实习人员名册汇总表”.doc

联 系 人:高晶波

联系电话:0731-84586322

电子邮箱:hnlx1983@163.com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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