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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千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20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87

湘司律党〔20122

各市、州律师协会党委(党总支),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党(总)支部:

为深入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掀起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新高潮,按照全国律协统一部署,决定于今年51日至88在全省开展“千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任务

通过开展“千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为民服务的措施,搭建律师服务困难群众的平台,不断增强广大律师为民服务意识,发挥党员律师在弘扬律师行业核心价值观中的引领作用,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中创先进、争优秀,切实为基层、为社区、为乡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多种形式义务法律咨询。组织动员律师事务所通过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搭建咨询平台,有党员律师的律师事务所要安排党员律师值班提供电话咨询。建立党支部的事务所要设立法律咨询岗,方便基层社区群众就近进行法律咨询。

2.开展律师服务社区行活动。组织律师事务所与社区居委会结对帮扶,安排党员律师深入社区,排查纠纷、宣传法律、为民解忧。深入参与社区法律援助,为解决社区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法律帮助。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安排党员律师积极参与社区矛盾调解,为家庭纠纷、邻里纠纷以及物业纠纷的调处提供专业法律帮助。

3.开展律师服务农村行活动。组织党员律师深入乡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举办法制讲座,特别是就新修改的法律和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进行宣传和解读。积极为农村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协助起草、修改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和法律文书。推动党员律师做好农村法律援助工作,为农民工、留守儿童、失能老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引导党员律师依法主动参与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涉法信访接待等工作,为解决好农村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宅基地纠纷、以及农田灌溉纠纷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4.开展律师服务企业行活动。动员和组织律师事务所及党员律师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开展义务“法律体检”活动,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审查劳动合同和各类经济合同,出具律师函等义务法律服务。要倡导党员律师在义务“法律体检”活动结束后,继续对小微企业提供优惠法律服务,形成长效机制。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市、州律师协会党委(党总支),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党(总)支部,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督促指导。律师事务所党(总)支部负责组织落实,可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实际,具体选择上述活动内容中的一项,突出重点,避免空泛。要把开展“千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作为深化创先争优、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提高的重要载体,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律师的积极性,防止走过场。要不断创新服务为民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                                                                   

2.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要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大力宣传“千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做好活动宣传的策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活动的意义和成效,营造律师行业情系基层、服务为民的浓厚氛围。

3.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机关社区、农村、企业党组织的沟通,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协调工作,关注法律服务需求的内容和方式,形成党员律师为民服务工作合力,提高活动效率,将活动引向深入。

4.总结经验做法,挖掘先进典型。要积极发现、总结和推广开展“千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深化活动的措施和办法。要调动和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部分青年骨干律师参与活动,在活动中锻炼成长,培养和发展一批党员律师。要挖掘树立一批事迹突出、特色鲜明的先进典型,展示律师行业良好的精神风貌。

各市、州律师协会党委(党总支),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党(总)支部开展“千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的新闻信息请及时报送,活动总结(做法、成效)及先进典型,请于810日前报省律协党委。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31-84586321

  箱:hnlx1983@163.com

 

 

                          中共湖南省律师协会委员会

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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