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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做优法律服务“特色专区” 创新发展“政务+法务”模式
发布日期:2023-06-22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37

2023年以来,湖南省司法厅驻省政务大厅法律服务专区通过优化服务模式、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品质,精心打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一站式、全流程办理的“特色专区”,创新发展“政务+法务”模式,用法治力量化解群众的“烦心事、闹心事、揪心事”,切实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动力。


服务专区自2022年5月设立以来,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720件,办理法律援助、公证案(证)件150余件,现场调解纠纷28件,收到群众感谢信15封,锦旗15面,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窗口服务群众满意率达100%。


咨询窗口助力解民忧


近日,57岁吴先生来到省司法厅驻政务大厅法律服务专区。吴先生之前在北京丰台区做保安,未签订劳动合同,上班43天被辞退,拖欠工资8000元。2023年4月13日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审理了本案,目前已起诉到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律服务专区值班律师李兵了解情况后,随即为其收集上班打卡及发放工资等证据,并电话联系北京丰台区总工会主任及律师,认真指导帮助吴先生填写相关材料,直至晚上9时15分,值班律师和工作人员帮吴先生拟好证据清单和起诉书,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高效完成所有异地申请办理法律援助的相关手续,获得吴先生连连称赞。


截至目前,省司法厅驻省政务大厅法律服务专区利用午间晚间延时服务已累计为群众提供服务156次,同时建立《省政务中心法律服务专区咨询人回访制度》,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以及社会保险待遇、社会救助、工伤事故、支付劳动报酬等涉及民生类问题的咨询人进行跟踪回访,以实际行动诠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法援窗口助力纾民困


今年2月初,77岁姚老先生带着写有“人民律师存善念,守得正义化春天”的锦旗,再次来到省司法厅驻省政务大厅法律服务专区,感谢法援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出具法律建议书。


姚先生因不服其子姚某因贩毒被判七个月有期徒刑的判决,多年来一直坚持无罪申诉。专区工作人员认真听取姚先生的申诉诉求,连续三天加班研究案卷材料,并重点对证据进行了梳理,拟订了《法律建议书》提交省高院。5月初,法律援助窗口工作人员回访得知,省高院接访领导认为该建议书中肯、全面、专业。经与一审、二审法院多次沟通,现省高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并拟将该案转交长沙市中院重审。


省司法厅驻政务大厅法律服务专区一直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对特殊群体推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三优先”服务;对符合受案范围且材料齐全的申请案件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的“三当日”制度;对窗口咨询人中有法律文书撰写需求的群众,由值班律师进行现场指导撰写;对涉及金额较小、法律关系简单的问题进行现场调解,力争一站式解决问题;对2023年法律服务专区“有过激行为”办事群众进行摸排,有针对性开展法律解答和心理疏导,力求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公证窗口助力暖民心

“母亲去世了,她存在银行的钱,我取不了啊,钱虽然不多但也是我们的血汗钱啊,未必就这样不要啦?”李先生情绪激动地来到省司法厅驻省政务大厅法律服务专区的公证窗口诉说苦楚。


李先生的母亲陈女士已于去年去世,在银行遗留有2万多的存款,因为账户户主死亡,银行冻结了该账户,并要求家属开具公证书后凭文书取款。公证员了解实际情况后,向李先生详细解释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审核了李先生现有的材料并为其办理公证受理手续。其后主动联系陈女士生前户籍所在地基层居民组织及其他继承人,在核实清楚各继承人的继承意愿的情况下,为李先生出具了代为领取和保管有关款项的小额继承文书,李先生很快拿到了母亲的存款。


2023年3月,省司法厅驻省政务大厅法律服务专区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在原有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窗口基础上,联合长沙市公证处推进公证服务入驻,实现咨询、办证、领证全流程服务,24项公证事项即办即领。同步开启“多渠道、多方式”推广模式,在“地图类APP软件”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推广,方便人民群众取得更加充分、优质、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下一步,省司法厅驻省政务服务大厅法律服务专区将把“做优法律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打造“特色专区”,创新发展“政务+法务”模式,持续推进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助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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