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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25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95

各市州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司法局政治部(处),省律协各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党(总)支部:

为充分发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百千万”示范带动工程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湘创先发[2011]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律师行业实际,现就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创建目标

全省律师行业党组织创建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要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推进四化两型建设主线,模范落实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实现更高层次的五个好,党员努力做到五带头,坚持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创先争优、坚持在推动律师行业科学发展中创先争优、坚持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创先争优、坚持在带头依法诚信尽责执业中创先争优、坚持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回报社会中创先争优、坚持在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中创先争优。(1)党组织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律师事务所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控制和收益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很好执行落实。自我管理、自我运作、自我发展能力强,自律和诚信建设好,在服务科学发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中成效突出;(2)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挥律师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成效好;(3)坚持以人为本,执业为民,满腔热情地维护人民权益,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通过法律援助、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扶贫助学等活动形式,积极主动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医疗、住房、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努力满足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组织律师党员认真落实“三个一”实事项目,律师事务所非党成员和服务对象对党组织工作满意,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4)领导班子健全,精干高效,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党组织活动有场地、经费有保证,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党务公开规范,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

二、具体要求

1、科学选点。各地各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注重选择那些基础好、有特色、有潜力,在班子、队伍、业绩、机制、作风等方面具有鲜明先进性的基层党组织作为创建单位,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确保每个示范点都能体现本地律师行业实际和特点,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特别是省级示范点要在全省律师行业中具有重大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2、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联系,认真谋划,制定创建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实施方案,出台工作措施,采取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经验交流会、领导点评会等,确保有力推动。各示范点创建单位的上一级党组织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抓,选派示范点创建单位联络员,定期到点上指导督查。在经费上给予适当支持。

3、积极探索。要把创新精神贯穿到示范点创建工作始终,深入研究创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基层创造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

4、党群共建。坚持把党建示范点创建与工青妇先进集体创建结合起来,组织开展模范职工之家、三八红旗集体和 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带动创建先进工会组织、先进团组织、先进妇女组织。

5、注重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示范点创建工作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示范点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到面上,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对示范点先进基层党组织广泛有力的宣传,充分展现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充分展现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

三、工作安排

1、推荐申报。2011530前,采取基层党组织自行申报、逐级推荐、上级审定的办法,确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创建单位,并填报《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创建单位申报表》一式两份。

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创建单位,分别由各市州律师行业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和政治部门推荐,报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省司法厅政治部遴选确定。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创建单位名额分配表附后。

2、深入创建。20115月至20125月,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创建。要紧扣律师行业实际,突出本地区本单位律师党建工作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队伍管理工作的特点,促使创建单位既按照创建目标要求全面发展、整体推进,又根据自身特点,重点突破、创出特色,切忌普遍化、一般化。

3、考核授牌。2012·前,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省司法厅政治部对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创建单位创建情况进行考核,达到标准的,授予湖南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牌匾。

4、动态管理。授牌后,对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考评,达不到标准的,予以淘汰。

各市州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创建要同步进行。根据本地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数量,按照20%的比例确定市、县两级示范点数量。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创建工作由省直属律师事务所党委负责。

附件:

1、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创建单位名额分配表 .doc
   
2、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创建单位申报表 .doc      

 

 

 

 湖南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湖南省司法厅政治部

            2011年5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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