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有关人员全面了解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内容及精神实质,从而进一步落实和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将于近期举办“最新民事诉讼法理解与适用学习班”,将邀请参与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工作的有关专家、教授联系司法实践,就民诉法修改中的重点、焦点和热点问题,进行全面诠释和要点解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2年12月07日——12月13日 张家界
二、主讲专家:(拟请其中两位)
扈纪华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
张卫平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
吴兆祥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民事诉讼法修改小组成员
宋春雨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民事诉讼法修改小组成员
三、主讲内容:
1、关于修正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及指导思想;
2、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立法中几个争议焦点问题的评析;
3、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
(1)举证责任及法律后果承担
(2)举证时限
(3)书证的完善
(4)完善鉴定和专家辅助人制度
4、诉讼诚信原则的设立与适用;
5、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的完善,司法确认的规范;
6、增设小额诉讼程序,设立异议审查制度;
7、增设公益诉讼制度,解决公益诉讼的范围和主体问题;
8、强化执行措施,加大规避执行制度,解决执行难;
9、完善再审案件中止执行的规定;
10、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程序,强化检察监督,破解申诉难
四、参加对象:
各地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的主管领导及业务骨干;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监督部门的主管领导及业务骨干;高等法律院校民事诉讼法学教学科研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五、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参加学习班的学员每人交学习费8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参加学习的人员请认真填写报名注册表并传真至会务组,我们收到报名注册表以后,将提前七天寄发报到通知,以便详细告知具体地点,乘车路线。
六、联系方式:
电 话:010—52631892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
传 真:010—52631893 2012年10月
联系人:张老师13521110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