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与之相配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也即将出台,这是全面贯彻执行、细化落实新商标法,进一步完善商标立法的重要举措。新《商标法实施条例》将针对近年商标法在实施中的突出问题,作出大幅度的、明确具体而细化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工商企业和消费者权益,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有助于有关单位和人员全面了解新《商标法实施条例》的内容,规范实务操作,进一步加大商标权的司法保护,积极推动品牌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将于近期举办新《商标法实施条例》理解适用暨商标实务操作研讨班,届时将联系商标战略实施意见、结合商标实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深入探讨。讲座结束后将颁发30学时结业证书,欢迎各有关单位组织参加,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1.新商标法及实施条例修改的背景思路与原则
2.新商标条例修改内容的最新解读
3.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关于商标评审主要内容解读
4.商标注册专用权司法保护
5.商标评审审理标准理解和适用
6.商标评审案件中的证据运用
7.马德里国际注册的修改完善
8.商标争议案件及典型案例
二、主讲专家
本次研讨班将邀请任刚、程永顺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及中华商标协会等单位的多位专家进行专题讲授。
三、时间及地点(共两期)
第一期
第二期
四、培训对象
各地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商标评审机构、商标注册机构相关主管、研究人员;知识产权及商标代理机构专业人士;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企业法律顾问、知识产权及品牌保护经理等;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从事知识产权教研的工作人员;各地人民法院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以及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等。
五、培训费用
学习费:2200元/人。食宿等统一安排,费用另交。
六、报名方法与联系人
1.请参加者提前将报名表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将提前七天寄发报到通知,请参加代表接到报道通知后再作订票事宜。以便详细告知具体地点、乘车路线。
2.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帆
电 话:010-51767456 传 真:010-68163601
报名邮箱: dcz000@163.com
3.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 邮 编:100034
电 话:010-66188780 联系人:
七、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我们的培训项目会在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cls.org.cn)上公布。其他单位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举报及投诉电话:010-66188780。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