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由省律协环境与资源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与长沙理工大学工程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2016年工程法学(长沙)论坛”在长沙理工大学举行,探讨工程法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省律协副会长蔡熙中、长沙理工大学副校长蒋昌波致开幕辞。来自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中南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等高校以及省住建厅法规处、省环保厅、省律协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学者、律师参加论坛。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工程法视域下的环境与资源保护”,论坛分为两个单元进行。第一单元主题为“工程建设中的环境法理论与实践”。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爱年教授、省律协公益委副主任刘丹阳、长沙市律协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文钰、长沙理工大学水利学院水利系主任彭向训、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勇先后进行主题发言。发言嘉宾们直观描述了工程与建设项目中带来的环境问题,分析了存在的一系列社会风险与环境风险以及在法律上如何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张宝副教授和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高中权结合自身经验与时事热点进行了评议。
第二单元主题为“工程法的理论与实践”,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周训芳、省律协环资委副主任李建波、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姜明、长沙理工大学交运学院副教授李明顺先后进行了发言。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易顶强和省环保厅辐射环境监督站副站长汪理科对本环节进行了评议。
本次会议突出了工程法学与环境资源保护结合的重要性,具有极强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今后,省律协将进一步加强与湖南省各高校的合作交流,通过这种联合交流模式引领今后湖南工程法学和环境法学结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