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专业领域
省律协举办“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专题培训暨农村委2018年年会
发布日期:2018-12-15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21

微信图片_20181215112001.jpg


12月8日,省律协在长沙举办“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专题讲座。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潘维以《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为题与湖南律师进行了专题培训与交流,省律协副会长李含英、监事陈海宾、农村委主任杨文等300余名湖南律师参加。

潘维教授从政治原理、西方各国的治理机制、传统中国的治理机制、当代中国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中国乡村治理、中国城市治理等方面对社会治理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潘维教授提出农村是经济社区,无共有经济就没有集体,没有公共利益就没有文化,乡村的治理要依赖经济和产业的发展来实现。城市社区的居民多数资源是共同和公有的,生人社会没有太多情感纽带,靠理性算得失账,增加违法违约成本的方法治理才有效。

潘教授在连续讲授三个小时后还与参加培训的律师们进行了沟通互动,为诸多律师解答了关于乡村振兴中社会治理的法律、政策的困惑。律师们对于本次培训效果予以充分肯定,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干货多、实操性强,对提升湖南律师服务乡村振兴和参与社会基层治理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均具有重要作用。参训的律师还每人获赠了一份由省律协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23名委员历时两个多月完成的《湖南律师服务乡村振兴实践的调研报告》。

下午,省律协农村委还召开了专委会2018年的年会。会议对专委会的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主任、副主任进行了年度工作述职,各个委员也对自己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专委会2019年度工作提出了宝贵建议。陈海宾监事对委员的履职提出了要求。

李含英副会长指出,农村委在2019年要围绕国家正在推进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这一重心,提升农村委的专业能力引领作用,打造一支服务于乡村振兴的过硬的湖南律师队伍。

(省律协农村委付大伟、陈畅供稿)



湖南省律师协会版权所有,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湘ICP备150096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