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全省律师提升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认识,更好地研究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运行中的新案例、新问题,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实践更好地开展。10月29日,省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联合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长沙绿色潇湘环保科普中心、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联合举办了“首届环境公益诉讼论坛暨2016潇湘律师公益行活动”。省律协公益委委员及来自全省的律师、学者、环保公益组织人士等共200余人参加了论坛。
论坛上,南京大学吴卫星教授、江苏省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对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进行了评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伍胜介绍湖南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发展、环境公益诉讼的情况;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部总监葛枫女士关于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实践情况的介绍;省律协公益委副主任王莹分享了我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经过及心得;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德国基尔大学侯鹰博士、湖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文涛讲解了我国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背景与现状和实践与发展;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肖峰分析了环境公益诉讼请求权基础;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诉讼部部长、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刘湘教授从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律师费的问题、申请加入共同原告的利弊分析、环境公益诉讼请求的确定技巧、公益诉讼调解的利与弊、专家意见的运用六个方面,分享了自己的办案经验。
通过此次论坛,律师们全面了解了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现状,学习了办案技巧,获益匪浅,对提升自己对于环境公益诉讼的认识和业务能力等都大有裨益。
省律协公益委倡议,全省律师们应积极参与到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中来,律师界、学术界、社会组织以及国家机关应建立协同工作网络,利用环境公益诉讼等方式,打造多元治理环境污染问题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