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启斌律师1994年从事律师工作,2007年曾当选为衡阳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现为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主任。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上,肖启斌律师提交了《关于“建立违反法定程序干扰司法机关独立办案的备案登记制度和说情公开制度”的建议》、《关于加强<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充分调剂使用党政机关腾退的办公用房,以盘活巨额国有资产的建议》、《关于将惠农资金直接用于提高粮棉及农产品收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取消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度检验制度的建议》等多个建议和议案。
肖启斌律师1994年从事律师工作,2007年曾当选为衡阳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现为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主任。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上,肖启斌律师提交了《关于“建立违反法定程序干扰司法机关独立办案的备案登记制度和说情公开制度”的建议》、《关于加强<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充分调剂使用党政机关腾退的办公用房,以盘活巨额国有资产的建议》、《关于将惠农资金直接用于提高粮棉及农产品收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取消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度检验制度的建议》等多个建议和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