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公告通知
关于举办“有效辩护”刑事业务经验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6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634

省律协刑专委委员,各市州律协刑专委:

为了促进刑辩律师之间的经验交流,汇聚业内智慧,扩大专业影响,省律协刑专委决定举办一次内容务实、针对性突出的业务经验交流活动。经验交流将围绕刑事辩护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全省刑事辩护律师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总结,有效提升全省刑事辩护律师的业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6年12月10日-11日

二、地点:常德柳园锦江酒店

三、举办单位:省律协刑专委、常德市律协

四、参会对象

1、全省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2、各市州律协刑专委派3名律师;

3、全省对刑辩业务有兴趣的律师自愿参加。

五、议题

1、典型、成功案例经验交流; 

2、职务犯罪案件涉及会计鉴定证据审查的若干问题;

3、刑事案件拆分与管辖异议;

4、刑事羁押必要性审查辩护的成功经验和实际操作要领;

5、追诉期在职务犯罪辩护过程中的运用及注意事项;

6、引导律师参与刑事辩护业务之实践体会。

六、活动形式

本次活动将采取主讲人作主题发言、参会人员互动、嘉宾点评的形式进行。请参会人员会前熟悉议题,做好充分准备,会中积极参与,保证活动取得成效。

七、报名方式及要求

1、请参加活动的省律协刑专委委员、各市州律协刑专委代表、自愿报名参加的律师于11月20日前填写报名表,通过邮件、微信进行报名。邮箱:okok7028@163.com,微信号:hegang13875976266。联系人:贺刚13875976266,黄道田13707369466。

2、凡报名参加活动人员,务必在11月25日前进行确认。

八、其他事项

1、非常德市的参会人员请于12月10日(周六)14:30-18:00报到(晚餐、住宿由省律协统一安排);常德市本地参会人员请于12月11日(周日)上午8:30之前报到。

2、经验交流活动于12月11日(周日)上午8:50至11:50 、下午13:30至15:30举行,午餐由省律协统一安排。会后参会人员自行返回。


附件:报名表.docx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6年11月16日



点睛网在线培训| 如法网| 用户登录
湖南省律师协会版权所有,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湘ICP备15009664号
主办单位:湖南省律师协会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省司法厅综合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