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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15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94

各市州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律师协会,省律协各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现将中共湖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等工作的通知》(湘创先发﹝20104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律师行业实际,认真贯彻实行。

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律师协会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律师事务所和党员律师年度考核、奖励表彰的内容,并作为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律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送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振宁,联系电话:0731-84586074,传真:0731-84462084,电子邮箱:hnlgc@126.com

附:关于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等工作的通知.doc

湖南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0年12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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