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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帆代表:四方会商机制是共促执法司法公正的务实之举
发布日期:2024-03-13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5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江帆

四方会商机制是共促执法司法公正的务实之举


“在共商中达成共识,在共识中推动共治。四方会商机制的建立,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探索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创新之举,是深化协作配合、共促执法司法公正的务实举措,对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公平、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推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法治建设具有积极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江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到,最高检分别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建立年度交流会商机制。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全国律协建立年度四方会商机制。


江帆代表认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有着共同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追求,同时也拥有共同的法治目标和法治责任,国家的法治建设、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离不开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任何一方。


江帆代表注意到,近年来,最高检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的“硬核”政策和举措,旗帜鲜明地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摆在了突出位置,从本质上讲,这就是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摆在了突出位置。


“下一步,建议最高检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在理念认同、信息互动、业务培训、双向互评以及文化交流上有更加深入、更加细致的举措,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更强法治合力。”江帆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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