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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劳动法颁布20周年暨新经济形势下劳动法律服务创新拓展推进研讨会在长沙隆重召开
发布日期:2014-09-23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39

 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办、湖南省律师协会承办的“隆重庆祝劳动法颁布20周年暨新经济形势下劳动法律服务创新拓展推进研讨会”922日上午在长沙隆重召开。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郭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欧永良及湖南省司法厅和湖南省律师协会相关领导出席大会。

    上午9点,会议举行了简短而隆重的开幕式。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郭军作了题为“集体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的主题演讲。随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李晴作了题为“长沙市劳动争议审判实践”的精彩演讲。两位演讲嘉宾以其渊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各自的专业角度,精辟地阐述了《劳动法》自颁布以来风雨兼程的20年,在新经济形势下劳动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拓展和法律实务的新特点、新现象、新变化、新问题及新的格局。

    下午,分三个会场就相关劳动法律服务进行了研讨。第一组的研讨议题是“混合所有制发展过程中的劳动关系调整”,由全国律协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陆胤、湖南省律协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何亚伟主持。会议对混合所有制的界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以及律师在其中的作用进行了热烈讨论;第二组的研讨议题是“企业改制与企业破产中的劳动关系调整”,由全国律协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肖胜方、湖南省律协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黄吐芳主持。代表们对国有企业改制、破产清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应承担的责任、国企股权变更情况下劳动关系的安置等热点问题纷纷进行讨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李晴就国有企业身份置换金的性质认定及目前长沙市的司法实践提出了建议,并提出了企业改制及破产过程中需进一步探讨的破产留守人员劳动关系建立主体及待遇、企业破产被法院宣布终结后留守人员劳动关系的确定、破产程序中劳动关系的终止、央企留守领导层劳动关系的处理及工资支付标准等难点问题。第三组对“集体争议和社会保险”进行了研讨,由全国律协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照东、湖南省人社厅法规处处长刘文华主持。会议紧紧围绕集体争议的发展趋势、罢工和旷工的法律区别及应对方式、社保争议的处理展开讨论。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副院长陈耀平提出的区别“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的观点,得到了参会代表们的一致认同。会后,参与研讨会的代表们表示收获颇多,意犹未尽。

    本次研讨年会还特邀了中国社会法学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中南大学、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及专家参加。来自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福建、河南、甘肃、新疆、陕西、山东、浙江、江西、云南、贵州、广西、安徽、黑龙江和湖南等省市的160余名律师及专家学者应邀参加了本次研讨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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