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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文会长参加最高检有关规定的制定讨论
发布日期:2014-12-11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95

应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省律协李德文会长和全国部分省级律协会长于128日在京参加了关于制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座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及在京的副检察长参加座谈。

最高检柯汉民副检察长通报了关于制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的情况。原计划于近日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

李德文会长作为律师代表就《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作了发言,对即将出台的《规定》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认为该《规定》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上尚有不足,建议暂不出台此《规定》,待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后再出台。尤其是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内容必须进行完善和细化,使之更具有操作性。二是建议《规定》不宜对律师与检察人员关系在此进行单独规范,因为有关律师执业规范的规定已经相当之多。本《规定》应以关注和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重点,以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李德文会长并向最高检领导汇报了今年928日省检察院游劝荣检察长调研省律协的情况。

曹建明检察长在听取部分会长建议后表示,将进一步征求和吸纳更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定》再进行修改、完善,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再次审定。曹建明检察长对湖南省检察院与湖南省律师协会的良好互动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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