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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调解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注入专业力量
发布日期:2023-12-21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29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跨越一甲子,枫桥经验与时俱进,在华夏大地深根厚植。

调解工作是“枫桥经验”的直接体现和生动实践,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律师懂法律、察民情、善沟通,是调解工作不可或缺的专业力量。自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地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工作保障,推动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今年7月,全国2890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开展了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共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中心)1.3万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律师调解组织网络,各地律师调解名册中共有律师事务所11800多家,律师调解员6万多名。

广大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融入大调解工作格局,调处纠纷、释法说理,提升矛盾纠纷化解专业化水平。据统计,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区律师调解案件总数达到96万余起,达成调解协议45万多件,一大批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在实现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依法治理和公平正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调解工作重在抓前端、治未病。律师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优势,积极参与当地有关部门开展的各项重点排查、专项排查工作,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灵活运用法理情相结合等方式方法,配合相关部门疏导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着力做好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最末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律师在法律实践中针对婚姻家事、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基层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促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实现调解一案、治理一片,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聚焦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律师适应矛盾纠纷化解需要,运用专业知识、借助实务经验,积极参与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等行业专业领域调解工作,并不断向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保险、消费旅游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拓展;关注新业态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参与商事调解特别是涉外商事调解工作,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各种新型矛盾纠纷对调解工作提出新挑战。做好新时代律师调解工作空间广阔、责任重大。全国律师行业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其他调解力量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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