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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律师协会2007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1-07-14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404

2007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湖南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又好又快发展的总要求,着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协会自身建设,创新管理模式,着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律师培训和交流,着力抓好律师的维权、奖惩以及宣传工作,着力引导律师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努力推进律师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湖南富民强省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抓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执业水平
        1、继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之成为律师队伍的主流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是新的一年律师队伍政治建设的着力点。要以律师队伍诚信建设为核心,以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为基础,加强律师政治思想和业务知识学习,强化律师队伍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要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党建工作,构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整个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克服在少数律师中存在的信念危机、诚信失范现象,树立行业正气。
        2、加强业务培训教育和对外业务交流。创新培训教育机制,试行形式多样的培训制度;实施定期培训与专题讲座相结合,探索与湖南大学建立律师教育学院进行专业化培训的做法,扩大律师教育培训的覆盖面;重点选择新出台的法律和新兴业务领域的法律作为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效果。继续实行“请进来、走出去”的方略开展对外业务交流,不定期地邀请法律制度发达国家律师行业组织、其他省市律协的行业管理人员、知名律师、学者教授来我省考察、交流、举行讲座等。组织我省律师参加“中国律师论坛”、“中南六省区律师论坛”和其他全国性的业务交流活动,深化研究成果和业务工作经验总结;选拔优秀律师到国外和港澳台学习考察;提供信息,支持律师主动参加全国性、省区间和省内市州之间的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

3、推进律师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律师监督惩戒体系。年内拟在全省开展诚信律师事务所评选活动,明确律师诚信的标准,摸索律师行业诚信建设的经验和规律。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的惩戒工作,健全省、市两级律师协会的惩戒、复查机构,保障顺利运作;构建惩戒机制,确保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建立省、市律协惩戒委员会的联动机制。

4加强律师文化建设。认真实施司法部《中国律师文化建设纲要(讨论稿)》和《湖南省律师文化建设纲要(2007-2010)》,组织1-2次讨论会,形成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律师文化建设,争取第三季度完成;在《湖南律师》杂志和门户网站上开展律师文化建设征文活动;适时召开一次湖南律师文化建设理论研讨会,交流学术研究成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律师界营造健康的文化氛围,推动律师文化建设;确定2个律师事务所和1个市律协为省律协的律师文化建设试点,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培养出一批具有专业品牌、团队精神的律师事务所,发挥他们在律师行业文化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5、表彰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优秀单位和个人。在“湖南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成立一周年之际,省律协将举行表彰活动,表彰那些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单位和个人,以进一步增进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荣誉感。   

二、抓业务指导,引导律师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6、引导律师向经济发展新领域拓展业务。要指导广大律师紧跟形势,围绕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重点发展的农业、机械电子、生物医药、文化娱乐等重点经济领域,抓住创建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经济、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带来的机遇,重点开拓房地产、金融保险、知识产权、对外贸易、文化娱乐等领域的法律服务业务,为加快实现我省新型工业化,扩大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提供服务,拓宽律师法律服务对新兴经济领域的渗透面。

7、引导律师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要围绕土地征收转让、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指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诉权,减少不和谐因素。推动律师参与法庭调解和社区调解活动。指导律师稳妥开展对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处理,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8、引导律师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引导全省广大律师特别是基层的律师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大量法律问题,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支持和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涉及农民工权益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切实做好拖欠务工农民工资、工伤事故理赔等突出矛盾中的法律援助工作,并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机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抓维权工作,为律师执业提供良好的环境

9、提出立法建议。抓住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即将修改的契机,组织律师提出修法的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专题讨论、开展专题调查等多种形式,动员律师从立法上提出改善执业环境的建议,省律协将及时综合、汇总各位律师的意见,向有关立法部门汇报。也可提倡律师将自己独特的见解写成文章在《湖南律师》和省律协门户网站上发表。

10、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的交流和合作,建立省律协与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的不定期磋商机制,年内争取同公、检、法各开展一次互动联谊活动。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使一直困扰律师执业的“调查取证难”、“阅卷难”、“会见难”等情况有较为明显的改观。加强与税收、物价、劳动、工商等部门的沟通,解决好税收、业务收费和社会保障等关系到律师切身利益的问题。

11、抓好个案维权。进一步加强对律师自我维权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以提高律师的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和化解律师的执业风险。对于投诉或起诉律师的案件,省律协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分清是非责任,认真调处,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维护律师的正当权益。

四、抓形象宣传,不断提升全省律师的社会声誉

12、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建立与省内外媒体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及时全面报道律协重大活动,并合作举办好有关律师的电视栏目、专题片、大型活动等项目。继续抓好全国律师电视辩论赛的准备工作,组织代表队参加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决赛阶段的比赛,争取在大赛中获得名次,利用参与全国大赛的机会,充分展示湖南律师的风采,提高律师的社会影响力。

13、加强对律师公益活动的宣传。继续组织律师开展社会公益活动,追求公益活动的多样性和影响力,不但要开展在救灾、助学、扶贫等方面的资金救助,还要开展对农民工、弱势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使律师公益活动的社会效果更加突出,律师的正面形象在社会上不断强化,深入人心。继续重点抓好对湖南律师希望学校的资助,协调好律师事务所对希望学校的捐助活动,加快律师希望学校的硬件和软件建设。

14、进一步发挥现有宣传渠道的作用。继续办好《湖南律师简报》、湖南律协门户网站、《湖南律师》杂志和《湖南律师业务资料》。扩大对律师优秀事迹的宣传,加强对重大题材的宣传,组建好律师业余宣传报道(通讯员)队伍。进一步畅通发行渠道,除保证期刊与资料律师人手一册外,要向各级领导机关赠阅,以扩大律师的社会影响面。为全省律师提供行业动态、业内新闻、学术成果和最新法律法规查询等方面的服务,丰富服务内容,活跃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果。

15、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认真组织律师参加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信访部门联合开展的涉法信访工作,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做好上访群众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上访群众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信访案件,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献策出力

五、抓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行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16、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是本届律协理事会任期的最后一年,协会将在在适当的时候换届选举。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好律师代表大会所需文件的起草工作、代表选举及有关组织工作,保障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17、进一步完善行规体系。不断推进律师行业的自身建设,完善律师行规体系,有计划地修订、制定律协工作规则、律师行为规则和律师业务操作指引,增强行规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律师行业管理提供依据。

18、充分发挥专业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各专门及专业委员会的建设,规范运行机制,扩大参与面,增强吸引力,组织开展层次多样的业务研究、交流和培训活动,以提高律师的理论和实务能力,推动我省律师行业自律水平不断提高。

19、加强律协秘书处建设。省、市(州)两级律协要努力适应律师业发展需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自律管理机制,强化自律性监督。积极探索适合协会自身特点的运行机制,健全科学合理的议、决、行机制,增强行业管理决策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协会秘书处的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努力把律协建成有作为、有威信的行业自律组织,切实担负起行业管理的各项职责。

做好2007年的工作,对于推动我省律师业的科学发展十分重要。省、市(州)律协要进一步协调一致,团结合作,在司法厅的领导下兢兢业业工作,扎扎实实完成各项任务,用律师业科学发展的新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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