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 奋力推进湖南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湖南省律师行业深入学习贯彻律师法修正草案

发布:湖南省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26-06-29 浏览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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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湖南省律师行业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悟,省、市律师行业党委和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带头深学细悟,在全行业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现摘录部分,向您分享。


李含英   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律师法修正草案,近日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省广大律师高度关注、倍感振奋。湖南省律师协会坚决拥护、完全支持修正草案各项规定。

修正草案旗帜鲜明规定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律师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从法律制度层面对律师事务所党的建设作出规定,为以党建引领行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指引和制度保障。修正草案坚持保障执业权利与规范执业行为并重,规定政法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明确律师应当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修正草案还在涉外法律服务、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公益法律服务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完备的制度保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省律师行业将把学习贯彻修正案作为重要任务,以此次修法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行业党建工作,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修正案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为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律师力量。


杨建明   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省律师协会监事长

修正草案将 “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两拥护” 从业基本要求写入法律,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固化行业实践成果的重大制度安排,从立法层面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根本政治底色,意义深远、正当其时。省律协监事会将立足监督职能,引导行业统一思想、正向发声,引导律师有序建言献策。全体律师要以此次修法为契机,把 “两拥护” 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主动营造理性、积极、正向的舆论氛围,合力保障本次修法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奋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律师队伍。


徐健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益阳市律师协会会长

修正草案明确规定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确立为法定从业基本要求,同时专条明确政法单位责任、健全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统筹政治引领、权益保障、规范执业,我坚决拥护、倍感振奋。我将聚焦会见、阅卷取证、庭审发言等议题,走访调研征集基层律所与律师真实诉求,梳理汇总理性专业、贴合实务的意见建议,凝聚行业共识,传递务实恳切的湖南律师声音;努力畅通法律职业共同体沟通协作渠道,推动执业保障条款细化落地,引导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王英帅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长沙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修正草案明确“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引导广大律师把个人价值追求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我倍感振奋、坚决拥护。湖南是红色热土、法治沃土,全省律师行业始终以党建为“铸魂工程”,全面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深化“党建引领、助力千企”等品牌活动,护航湖南自贸区建设与中非经贸法治合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实践充分证明,“党建做实就是生产力、做强就是竞争力、做细就是凝聚力”已成为行业共识。


张才勇   湘潭市律师协会会长

修正草案政治站位高、时代特征鲜明、实践要求明确,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修正草案把“两拥护”明确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这是校准行业初心的治本之举;草案中关于保障执业权利与规范执业行为的“严管厚爱”条款,体现了辩证统一的治理智慧;草案专设条款明确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鼓励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等规定,让法治温度直抵人心。湘潭市律师行业全力拥护支持律师法修订落地,并将以实际行动展现责任和担当。


苏红丽   湘西州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州律师协会会长

湘西州律师行业将以此次修法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修法精神,全面加强行业党的领导。具体将推进以下工作:强化执业保障,畅通律师执业权利维护渠道,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组织律师深耕法律援助、乡村普法等公益法律服务领域,切实服务基层群众需求;着力补齐涉外法律服务短板,提升服务对外开放的能力水平;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群众信赖的律师队伍,为湘西法治建设贡献律师力量。